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种程度原发性高血压和肾性高血压,也可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合用作为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辅助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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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拉普利。其化学名称为:9(S)[[1(S)-(乙氧羧基)-3-苯丙基]氨基]-八氢-10-氧代-6H-哒嗪并[1,2]二氮-1(S)羧酸-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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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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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44 |
国药准字H2008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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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各种程度原发性高血压和肾性高血压,也可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合用作为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辅助药物。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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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应在每天的同一时间内服药,餐前或餐后服药均可。1 原发性高血压:通常剂量是2.5~5.0mg,每日一次。推荐的起始剂量为1mg片剂,每日1次。起始剂量很少能达到所需的疗效,应根据每个病人的血压情况分别调整剂量。如每日1次5mg仍不能控制血压时,则可加用非潴钾利尿药以增强其降压效果。2 肾性高血压:与原发性高血压相比,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能更显著地减低肾性高血压。所以治疗肾性高血压时,起始剂量应为0.5mg或0.25mg,每日1次。维持剂量应按个体调整。3 服用利尿剂的高血压病人:在治疗前2~3天,应停用利尿剂以减少可能发生的症状性低血压。但如需要,以后可再恢复使用。这类病人的推荐起始剂量为0.5mg,每日1次。4 慢性心力衰竭:可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使用治疗慢性心力衰竭,起始剂量应以0.5mg,每日一次,并在严格的医生指导下进行。可根据耐受情况及临床状况将剂量增加至1mg,每日1次的最大维持剂量。此外,若需要把维持剂量调整至1~2.5mg之间,应根据病人的反应、临床状况及耐受性而进行调整。通常最大剂量为5mg,每日1次。 临床试验结果证明,慢性心力衰竭病人的西拉普利拉清除率与肌酐清除率相互关联,因此慢性心力衰竭和肾功能不全病人应按肾功能调整用药剂量。(见下表) 肌酐清除率起始剂量最大剂量 >40ml/min 1mg每日1次 5mg每日1次 10~4ml/min 0.5mg每日1次 2.5mg每日1次 >10ml/min 根据血压情况 0.25~0.5mg每周1~2次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人,应在不进行透析时服用,剂量应根据血压情况调整。如同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一样,使用高流量聚丙烯腈膜透析时会产生过敏反应,要避免这种情况,就应改用其他降压药,或是改换透析膜种类。5 肝硬化:在极少情况下肝硬化病人需服用。由于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低血压,故必须以0.5mg或0.25mg每日1次的起始剂量谨慎用药。6 老年人:以每日0.5mg片剂作为起始剂量进行治疗,并根据不同病人的耐受性、疗效及临床状况以1~2.5mg的维持剂量用药。7 儿童:由于尚未定出对儿童的药物效能及安全范围,故尚无法推荐儿童服用方案。 |
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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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对该药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或患有腹水的病人。 2 主动脉瓣狭窄或心脏流出道阻塞病人。 3 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病人。 |
括2316名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全面比较了本品和安慰剂的副作用。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反应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反应合并统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所有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均列于下表中(无论是否与所研究的药物有关)。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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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尚未定出对儿童的药物效能及安全范围,故尚无法推荐儿童服用方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本品是否能进入人类乳汁中,但由于动物资料显示少量小鼠乳汁含有西拉普利拉,故哺乳期妇女不应使用本品。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早期(妊娠头3个月):妊娠种类B动物实验表明对胎儿没有危害中期和晚期(妊娠第2、第3个3个月):妊娠种类D有证据表明对人类胎儿有危害,但相对母亲获得的治疗益处而言,利大于弊。鉴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的作用机制,不能排除对胎儿的危害。妊娠中、晚期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以导致胎儿伤害或死亡。胎儿从妊娠中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后者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因此妊娠中晚期应用本品,风险增高。与其他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相似,本品不宜用于妊娠期。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停用缬沙坦。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治疗措施(如再水化),清除药物。缬沙坦可以从兔的乳汁排出,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哺乳期。儿童用药:缬沙坦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尚无儿童用药的经验。老年用药:尽管服用缬沙坦后,老年人的系统暴露浓度稍大于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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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各种程度原发性高血压和肾性高血压,也可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合用作为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辅助药物。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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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口服吸收转化为药理活性的西拉普利拉,它使血管紧张素Ⅰ不能转换为血管紧张素Ⅱ,并使血浆肾素活性增高、醛固酮分泌减少,从而使血管舒张、血管阻力降低而产生降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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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偶见症状性低血压。特别是因呕吐、腹泻,先已服用利尿剂、低钠饮食或血透后腹水低钠或低血容量的病人。 2.急性低血压病人必须平卧休息,必要时静脉滴注氯化钠注射液水或扩容剂。 3.慢性心力衰竭病人用可能会导致血压显著降低。 4.外科麻醉: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与具有降压作用的外科麻醉剂合用时,能导致动脉性低血压,发生这种情况时,则应以静脉输液法扩大血容量。无效时,应静脉滴注血管紧张素Ⅱ。 5.过敏样反应:虽然过敏样反应机制尚未确立,但已有临床显示,病人在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过敏体质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5. 避免与保钾利尿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