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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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厄贝沙坦,其化学名称为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 |
盐酸阿罗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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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Dainippon Sumitomo Pharma 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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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537 |
国药准字J201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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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病。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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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每次10-15 mg,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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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胸痛,胸部不适感,眩晕,低血压,偶见心房颤动,末梢血循环障碍,心悸,气喘。乏力,头痛,嗜睡,偶见忧郁,失眠腹部不适感,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偶见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胀,便秘肝功能损害。支气管痉挛,气喘,咳嗽。眼泪减少,眼睛疲劳,偶见雾视。皮疹,荨麻疹瘙痒,灼热感。水肿,麻木,肌肉痛,口渴,脱发白细胞增多,阳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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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安博维在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建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作为保险措施,在妊娠的前三月最好不使用本品; 2.本品禁用于妊娠4月至9月的孕妇; 3.本品禁用于哺乳期。 老人注意事项: 尽管7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考虑由75mg作为起始剂量,但通常对老年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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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病。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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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血管紧张素Ⅱ(AngiotensinⅡ,AngⅡ)受体抑制剂,能抑制AngⅠ转化为AngⅡ,能特异性地拮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1受体(AT1),对AT1的拮抗作用大于AT28500倍,通过选择性地阻断AngⅡ与AT1受体的结合,抑制血管收缩和醛固酮的释放,产生降压作用。本品不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肾素、其他激素受体,也不抑制与血压调节和钠平衡有关的离子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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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可能的病人、特发性低血糖症、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有末梢血循环障碍的病人(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等)慎用。长期给药时,须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光等)。在出现心动过缓及低血压时,须减量或停药。必要时可使用阿托品。须监测肝、肾功能。手术前48小时内不宜给药。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时,须始终联合用α-受体阻断剂。本药可影响驾车和操作机械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