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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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厄贝沙坦,其化学名称为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 |
本品活性成份为苯扎贝特。化学名称:[对-4-氯苯甲酰-β-氨乙基苯氧]异丁酸。分子式:C19H20ClNO4分子量:36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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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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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537 |
国药准字H2007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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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病。 |
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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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
1.成人常用量:每日3次,每次0.2-0.4g。可在饭后或与饭同服。疗效佳者维持量可为每日2次,每次0.4g。2.肾功能障碍时按肌酐清除率调整计量:40-60ml/min时,.每日2次,每次0.4g;15-40ml/min时,每日或隔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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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厌食、恶心、呕吐、饱胀感、胃部不适等,其它较少见的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乏力、皮疹、瘙痒、阳萎、贫血及白细胞计数减少等。2.偶有胆石症或肌炎(肌痛、乏力)。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3.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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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安博维在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建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作为保险措施,在妊娠的前三月最好不使用本品; 2.本品禁用于妊娠4月至9月的孕妇; 3.本品禁用于哺乳期。 老人注意事项: 尽管7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考虑由75mg作为起始剂量,但通常对老年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妊娠期的安全性未确立,故孕妇不推荐使用。本品是否分泌进入乳汁不详,故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用药:儿童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目前尚无实验研究加以证实,故不宜应用。老年用药:老年人应根据肝肾功能状态调节用药剂量。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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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病。 |
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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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血管紧张素Ⅱ(AngiotensinⅡ,AngⅡ)受体抑制剂,能抑制AngⅠ转化为AngⅡ,能特异性地拮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1受体(AT1),对AT1的拮抗作用大于AT28500倍,通过选择性地阻断AngⅡ与AT1受体的结合,抑制血管收缩和醛固酮的释放,产生降压作用。本品不抑制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肾素、其他激素受体,也不抑制与血压调节和钠平衡有关的离子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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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 ①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可能减低。 ②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③血肌酐升高。 2.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①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②肝肾功能试验; ③血脂 ④血肌酸磷酸激酶。 3.如用药后临床上出现胆石症、肝功能显著异常、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 4.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