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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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尼索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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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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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74 |
国药准字H20052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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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症。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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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每日1次。 |
充血性心衰: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10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0mg,每日一次。原发性高血压:通常的起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日一次。若在服药4-6周内降压作用不理想,剂量可增至每次10mg,每日一次。若10mg/天仍未取得足够的降压作用,可考虑合用其他降压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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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动物试验,大量可致指(趾)畸形,在孕妇的安全性不能确定。2.休克患者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托拉塞米的不良反应一般持续时间短,且与年龄、性别、种族或疗程无关。托拉塞米停药的最常见原因依次为头晕、头痛、恶心、虚弱、呕吐、高血糖、排尿过多、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极度口渴、血容量不足、阳萎、食道出血、消化道不良,因上述不良反应的停药率为0.1%-0.5%。在临床试验中,不能排除与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事件有房颤、胸痛、腹泻、洋地黄中毒、胃肠道出血、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旁路血栓、皮疹、直肠出血、晕厥和室性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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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动物试验,大量可致指(趾)畸形,在孕妇的安全性不能确定。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怀孕期和哺乳的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对儿童患者服用安全功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24%的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大约4%的患者的年龄在75岁以上,结果显示老年患者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年轻患者相比并未显示与年龄有关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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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轻、中度高血压症。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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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尼索地平抑制平滑肌的电压依赖跨膜钙离子流,对血管平滑肌有高度选择性作用,扩张周围血管与冠状血管,由于冠状动脉扩张而改善氧供,减少后负荷而减少氧耗。治疗剂量无心肌负性作用并不影响心脏产生激动和传导,并有一定排尿钠作用。长期治疗并不产生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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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压过度低的患者、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高龄患者应慎用。 2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3个别患者开始治疗或合并饮酒,可能影响驾驶或操纵机器的能力。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3. 高血压患者应监测血压变化;4. 糖尿病患者应监测血糖;5. 避免与钾补充剂或保钾利尿剂合用;6. 定期检查电解质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