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冠状动脉痉挛引起的心绞痛和劳力型心绞痛。2.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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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顺-(+)-5-[(2-二甲氨基)乙基]-2-(4-甲氧基苯基)-3-乙酰氧基-2,3-二氢-1,5-苯并硫氮杂卓-4(5H)-酮盐酸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缬沙坦80mg,氨氯地平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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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Novartis Farmaceutica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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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721 |
注册证号H2015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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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冠状动脉痉挛引起的心绞痛和劳力型心绞痛。2.高血压。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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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起始剂量60-120mg/次,每日2次,平均剂量范围为240-360mg/天。 |
氨氯地平每日1次2.5-10 mg对于治疗高血压有效,而缬沙坦有效剂量为80-320 mg。在每日1次缬沙坦氨氯地平片治疗的临床试验中,使用5-10 mg的氨氯地平和80-320 mg的缬沙坦,降压疗效随着剂量升高而增加。 缬沙坦的不良反应通常与剂量无关 ;氨氯地平的不良反应既有剂量依赖性的(主要是外周水肿)也有剂量非依赖性的,前者比后者常见。 用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可以改用本品。 添加治疗 :氨氯地平单药治疗或缬沙坦单药治疗时,未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可以改用本品进行联合治疗。 氨氯地平或缬沙坦单药治疗时发生剂量限制性不良反应的患者,可以改用本品,以较低剂量的单药成份联合另一成份来达到血压控制效果。 替代治疗 :为方便给药,接受氨氯地平和缬沙坦单药联合治疗的患者可以改用相同剂量的本品进行治疗。 停用受体拮抗剂的相关信息,请参见注意事项。 氨氯地平和缬沙坦均可在进食或空腹状态下服用。建议本品与水同服。 肝肾功能损伤 : 轻中度肾功能损伤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如果重度肾功能损伤,则应慎用(见禁忌)。肝损伤或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也应慎用本品(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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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未安装起搏器者。 2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未安装起搏器者。 3收缩压低于12kPa(90mmHg)。 4对本品过敏者。 5急性心肌梗死或肺充血者。 |
本品的研究: 在超过2600名高血压患者中进行了缬沙坦氨氯地平片的安全性评价;其中超过1440名患者接受了6个月以上的治疗,超过540名患者接受了1年以上的治疗。不良反应通常轻微且短暂,只有极少数情况下需要停药。 不良反应的总体发生率为非剂量依赖性且与性别、年龄和种族均无关。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缬沙坦氨氯地平片治疗组有1.8%的患者由于副作用而停药,安慰剂组中此患者比例为2.1%。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外周水肿(0.4%)和眩晕(0.2%)。 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至少2%的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发生不良反应,并且在缬沙坦氨氯地平片组 (n=1437) 中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 (n=337) 的不良反应有:外周水肿 (5.4%比3.0%)、鼻咽炎 (4.3%比1.8%) 上呼吸道感染 (2.9%比2.1%) 和头晕 (2.1%比0.9%)。 不到1%的患者发生体位性事件 (直立性低血压和体位性头晕)。 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缬沙坦氨氯地平片组出现的其他不良反应 (0.2%) 列于下文。不能确定这些不良反应是否由本品引起。 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淋巴结病 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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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在妊娠妇女中的应用尚缺乏对照试验资料,故孕妇应用本品须权衡利弊。本品可经过乳汁排出,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如哺乳期妇女确有必要应用本品,须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未查到老年人用药的临床资料,但建议老年患者可以从正常人常用剂量减半开始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尚未确定本品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在对照临床研究中,323(22.5%)接受本品治疗的高血压患者年龄≥65岁,79(5.5%)名患者年龄≥75周岁。未观察到本品在此患者人群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具有总体差异,但不排除某些老年患者对药物更敏感。 氨氯地平: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研究中,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上的受试者人数不足,不能确定他们的药物反应是否与年轻受试者有所不同。其他临床经验中没有发现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之间有不同的反应。通常来说,需谨慎选择老年患者中用药的剂量,一般从最低剂量开始,老年患者的肝、肾和心脏功能降低的发生率较高,并经常伴有其他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氨氯地平在老年患者中的清除率降低,导致AUC升高约40-60%,因此老年人使用氨氯地平时,通常使用较低起始剂量2.5mg/天开始治疗。 缬沙坦:在缬沙坦的对照临床研究中,1214 (36.2%)名接受了缬沙坦治疗的高血压患者年龄在65周岁或以上,265 (7.9%) 名患者年龄在75周岁或以上。在此患者人群中,没有观察到缬沙坦的有效性或安全性有总体差异,但不排除某些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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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冠状动脉痉挛引起的心绞痛和劳力型心绞痛。2.高血压。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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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其作用与心肌及血管平滑肌除极时抑制钙离子内流有关。本品可以有效地扩张心外膜和心内膜下的冠状动脉,缓解自发性心绞痛或由麦角新碱诱发冠状动脉痉挛所致心绞痛;通过减慢心率和降低血压,减少心肌需氧量,增加运动耐量并缓解劳力型心绞痛。本品可以使血管平滑肌松弛,周围血管阻力下降,血压降低;其降压的幅度与高血压的程度有关,血压正常者仅使血压轻度下降。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并可减慢窦房结和房室结的传导。毒理作用致癌、致突变和生殖毒性作用有报告大鼠服用本品24个月,小鼠服用本品21个月未发现致癌作用。体外细菌实验未发现致突变作用。动物实验证实本品对生育力无明显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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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延长房室结不应期,除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外不明显延长窦房结恢复时间。罕见情况下此作用可异常减慢心率(特别在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患者)或致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本品与β受体阻滞剂或洋地黄合用可导致对心脏传导减缓的协同作用。有报道一例变异性心绞痛患者口服本品60mg致心脏停搏2-5秒。 2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在心室功能受损的患者单用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的经验有限,因而这些患者应用本品须谨慎。 3本品最大降压效果常在14天后达到,使用本品偶可致症状性低血压。 4应用本品罕见出现急性肝损害,表现为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明显增高及其他急性肝损害征象。停药可恢复。 5本品在肝脏代谢,由肾脏和胆汁排泄,长期给药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肝肾功能受损者应用本品应谨慎。 6皮肤反应多为暂时的,继续应用本品也可消失。有少数报道皮肤反应可进展为多型红斑和/或剥脱性皮炎。如果皮肤反应为持续性应停药。 7本品由于可能与其他药物有协同作用,同时使用对心脏收缩和/或传导有影响的药物时应谨慎,并仔细调整所用剂量。 8本品在体内经细胞色素P450氧化酶进行生物转化,与经同一途径进行生物转化的其他药物合用时可导致代谢的竞争抑制。故在开始或停止同时使用本品时,对相同代谢途径的药物剂量,特别是治疗指数低的药物或有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须加以调整以维持合理的血药浓度。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可能影响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5.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