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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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板蓝根、茵陈、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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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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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79 |
国药准字Z20050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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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病毒性肝炎、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肝腹水、肝脾肿大、黄疸、胆囊炎、胆结石、胆管炎、胆囊息肉、胆道梗阻、胆汁淤积、肝炎后综合症、肝区疼痛、腹胀、乏力、纳差、恶心、呕吐、腹泻、便秘、黄疸、尿黄、皮肤瘙痒、肝掌、蜘蛛痣、肝性脑病、肝性水肿、肝性出血、肝性昏迷、肝性脑病、肝性黄疸、肝性腹水、肝性胸水、肝性肾病、肝性心脏病、肝性脑病、肝性肺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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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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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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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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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病毒性肝炎、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肝腹水、肝脾肿大、黄疸、胆囊炎、胆结石、胆管炎、胆囊息肉、胆道梗阻、胆汁淤积、肝炎后综合症、肝区疼痛、腹胀、乏力、纳差、恶心、呕吐、腹泻、便秘、黄疸、尿黄、皮肤瘙痒、肝掌、蜘蛛痣、肝性脑病、肝性水肿、肝性出血、肝性昏迷、肝性脑病、肝性黄疸、肝性腹水、肝性胸水、肝性肾病、肝性心脏病、肝性脑病、肝性肺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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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四氯化碳所致肝损伤模型上,本品可降低动物的血清转氨酶和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减轻肝脏的病变程度和降低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鸭的血清DHBV-DNA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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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
不宜与大戟、甘遂、芫花、海藻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