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苦参素注射液
甘肃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板蓝根、茵陈、甘草。 |
|
生产企业 |
甘肃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0894 |
国药准字Z2005036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病毒性肝炎、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肝腹水、肝脾肿大、黄疸、胆囊炎、胆结石、胆管炎、胆囊息肉、胆道梗阻、胆汁淤积、肝炎后综合症、肝区疼痛、腹胀、乏力、纳差、恶心、呕吐、腹泻、便秘、黄疸、尿黄、皮肤瘙痒、肝掌、蜘蛛痣、肝性脑病、肝性水肿、肝性出血、肝性昏迷、肝性脑病、肝性黄疸、肝性腹水、肝性胸水、肝性肾病、肝性心脏病、肝性脑病、肝性肺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 |
|
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每日1次,每次400-600mg。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日2次,每次200mg。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有严重的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2孕妇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及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推荐使用。 |
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
|
成分 |
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病毒性肝炎、慢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肝腹水、肝脾肿大、黄疸、胆囊炎、胆结石、胆管炎、胆囊息肉、胆道梗阻、胆汁淤积、肝炎后综合症、肝区疼痛、腹胀、乏力、纳差、恶心、呕吐、腹泻、便秘、黄疸、尿黄、皮肤瘙痒、肝掌、蜘蛛痣、肝性脑病、肝性水肿、肝性出血、肝性昏迷、肝性脑病、肝性黄疸、肝性腹水、肝性胸水、肝性肾病、肝性心脏病、肝性脑病、肝性肺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肝性脑病、肝性肾病综合症。 |
|
药理作用 |
药理实验证明,对正常兔有明显的升高外周血白细胞数的作用,白细胞计数峰值出现在首次给药后第4天,与自身给药前相比升高72%,优于升白药鲨肝醇。对钴60-γ线和深部X线照射引起的家兔白细胞低下有明显的升白作用。于照射前给药两天,对白细胞下降亦有预防作用。还可防止丝裂霉素C所致的小鼠白细胞减少症。其与环磷酰胺合用对艾氏癌实体型有协同抑制作用,而环磷酸胺引起白细胞降低的毒性明显减轻。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2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不宜与大戟、甘遂、芫花、海藻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