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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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獐牙菜,兔儿草,波棱瓜子,角茴香,榜嘎(唐古特乌头),小糪皮、岩参、川木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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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康本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青海金诃格萨尔王藏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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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42 |
国药准字Z6302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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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
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胆囊息肉、胆囊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胰腺炎、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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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0.3g,每日三次,疗程12周,遵医嘱。 |
口服。嚼碎药丸,用温开水送服或将药丸用开水化服。一次4~5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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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消化系统不适,如胃痛、恶心、腹泻等。个别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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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遵医嘱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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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
胆囊炎、胆石症、胆道感染、胆囊息肉、胆囊术后综合症、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胰腺炎、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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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CCl4所致大鼠慢性肝损伤的模型上,本品有降低血清转氨酶、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并使肝脏病变程度减轻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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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如出现严重腹泻,应立即停药并就医;5.服用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