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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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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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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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285 |
国药准字H2004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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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用于使慢性肝炎患者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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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3片),每日三次,六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本品150mg用适量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每日一次,二个月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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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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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减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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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用于使慢性肝炎患者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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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降低鸭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苦参碱对异硫氰酸1-萘酯所致胆汁郁积型黄疸模型小鼠腹腔注射给药,可降低其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结合胆红素水平,并减轻模型动物的肝细胞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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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
本品偶致恶心、腹胀、头痛及眩晕,数天后可消失,如仍有反应应停药,通常会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