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迁移性肝炎、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及其它肝脏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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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核糖核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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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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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645 |
国药准字H22024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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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迁移性肝炎、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及其它肝脏疾病。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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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以2ml无菌生理盐水溶解,肌内或皮下注射。 2 肌内注射:一次6mg,隔日1次。 3 静脉注射:一次3.0~5.0mg,每日一次或隔日一次。 |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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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任何类型结核病、糖尿病、异常消瘦、血液病、肾病、胰腺病、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患者忌用。 |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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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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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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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迁移性肝炎、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及其它肝脏疾病。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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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效学:肝炎辅助药,可提高机体细胞免疫功能,促进肝细胞合成蛋白质,降低谷一丙转氨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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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能引起全身反应,给药后十分钟内出现寻麻疹、头晕、恶心、脉速、体温升高者应停止使用。 2.局部反应:注射部位可能产生直径1~10cm的红肿疼痛范围,持续1~3天,红肿直径在10cm以上者应停止使用。 3.本品可使用1~2个疗程,使用2个疗程无明显疗效者应改用其它疗法。 4.本品溶解后出现混浊不宜使用。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