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迁延型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外伤性肝炎以及癌症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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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ml含甘草酸单铵(C42H65NO16?2H2O)为1.8-2.2mg、L-盐酸半胱氨酸(C3H7NO2S?HCl?H2O)为1.45-1.75mg、氨基乙酸(C2H5NO2)为18.0-22.0mg。 |
联苯双酯。 化学名称:4,4-二甲氧基-5,6,5,6-双(亚甲二氧基)联苯-2,2-二羟酸二甲酯。 分子量:418.36 分子式:C20H18O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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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怡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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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694 |
国药准字H44024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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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迁延型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外伤性肝炎以及癌症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本品对肝炎主要症状如肝区痛,乏力,腹胀等的改善有一定疗效,但对肝脾肿大的改变无效。适用于迁延性肝炎及长期单项谷丙转氨酶异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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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20-80ml,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250-500ml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 静脉推注:一次20-80ml,加入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静脉推注。一日1次。 肌内或皮下注射:一次2-4ml,小儿一次2ml或遵医嘱。一日1-2次。 |
口服每次25mg,1日量75~150mg。多采用1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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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患者禁用。 3高血压、心衰患者禁用。 4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肝硬化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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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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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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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迁延型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外伤性肝炎以及癌症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本品对肝炎主要症状如肝区痛,乏力,腹胀等的改善有一定疗效,但对肝脾肿大的改变无效。适用于迁延性肝炎及长期单项谷丙转氨酶异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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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甘草酸单铵对肝脏在固醇代谢酶有较强的亲和力,从而阻碍皮质醇与醛固酮的灭活,使用后显示明显的皮质激素样效应,如抗炎作用、抗过敏及保护膜结构等作用;无明显皮质激素样副作用。本品可促进胆色素代谢,减少ALT、AST释放;诱生γ-IFN及白细胞介素Ⅱ,提高NK细胞活性和OKT1/OKT8比值和激活网状内皮系统;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组织胺;抑制细胞膜磷酯酶A2(PL-A2)和前列腺素E2(PGE2)的形成和肉芽肿性反应;抑制自由基和过氧化脂的产生和形成,降低脯氨羟化酶的活性;调节钙离子通道,保护溶酶体膜及线粒体,减轻细胞的损伤和坏死;促进上皮细胞产生黏多糖。 盐酸半胱氨酸在体内可转换为蛋氨酸。是一种必需氨基酸,在人体可合成胆碱和肌酸。胆碱是一种抗脂肪肝物质,对由砷剂巴比妥类药物、四氯化碳等有机物质引起的中毒性肝炎、蛋氨酸有治疗和保护肝功能作用。 |
本品为合成五味子丙素时的中间体。小鼠口服本品150~200mg/kg,可减轻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损害和谷丙转胺酶(ALT)升高。对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的微粒体脂质过氧化、四氯化碳代谢转化为一氧化碳有抑制作用,并降低四氯化碳代谢过程中还原型辅酶Ⅱ及氧的消耗,从而保护肝细胞生物膜的结构和功能。本品亦可降低泼尼松诱导的肝脏ALT升高,能促进部分肝切除小鼠的肝脏再生。本品的降酶作用并非直接抑制血清及肝脏ALT活性,也不加速血液中ALT的失活,可能是肝组织损害减轻的反映。本品对细胞色素P450酶活性有明显诱导作用,从而加强对四氯化碳及某些致癌物的解毒能力。对部分肝炎病人有改善蛋白代谢作用,使白蛋白升高,球蛋白降低。对HbsAg及HbeAg无阴转作用,也不能使肿大的肝脾缩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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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2.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水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
1.少数病人用药过程中ALT可回升,加大剂量可使之降低;停药后部分患者ALT反跳,但继续服药仍有效; 2.个别患者于服药过程中可出现黄疸及病情恶化,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