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迁延型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外伤性肝炎以及癌症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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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ml含甘草酸单铵(C42H65NO16?2H2O)为1.8-2.2mg、L-盐酸半胱氨酸(C3H7NO2S?HCl?H2O)为1.45-1.75mg、氨基乙酸(C2H5NO2)为18.0-22.0mg。 |
主要成分为谷胱甘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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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东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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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694 |
国药准字H200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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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迁延型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外伤性肝炎以及癌症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本品用于慢性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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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20-80ml,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250-500ml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 静脉推注:一次20-80ml,加入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静脉推注。一日1次。 肌内或皮下注射:一次2-4ml,小儿一次2ml或遵医嘱。一日1-2次。 |
置于颊粘膜与齿龈间含服。成人一日3次,每次0.3g.3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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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患者禁用。 3高血压、心衰患者禁用。 4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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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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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迁延型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外伤性肝炎以及癌症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本品用于慢性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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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甘草酸单铵对肝脏在固醇代谢酶有较强的亲和力,从而阻碍皮质醇与醛固酮的灭活,使用后显示明显的皮质激素样效应,如抗炎作用、抗过敏及保护膜结构等作用;无明显皮质激素样副作用。本品可促进胆色素代谢,减少ALT、AST释放;诱生γ-IFN及白细胞介素Ⅱ,提高NK细胞活性和OKT1/OKT8比值和激活网状内皮系统;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组织胺;抑制细胞膜磷酯酶A2(PL-A2)和前列腺素E2(PGE2)的形成和肉芽肿性反应;抑制自由基和过氧化脂的产生和形成,降低脯氨羟化酶的活性;调节钙离子通道,保护溶酶体膜及线粒体,减轻细胞的损伤和坏死;促进上皮细胞产生黏多糖。 盐酸半胱氨酸在体内可转换为蛋氨酸。是一种必需氨基酸,在人体可合成胆碱和肌酸。胆碱是一种抗脂肪肝物质,对由砷剂巴比妥类药物、四氯化碳等有机物质引起的中毒性肝炎、蛋氨酸有治疗和保护肝功能作用。 |
1防治急、慢性肝损伤;具有活化氧化还原系统,激活SH酶,参与体内三羧酸循环及糖代谢,促进体内产生高能量,起辅酶作用,影响细胞代谢过程。对大鼠由乙醇所致急性肝损伤,四氯化碳致慢性肝损伤具有防治作用。 2解毒:具有络合、抗氧化、清除自由基等作用,参与多种外源性,内源性有毒物质(如某些药物、重金属、自由基、有机磷等)结合生成减毒物质,排出体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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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2.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水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服用期间应避免饮酒;4. 服用过量应立即就医;5. 请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