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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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富马酸喹硫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天麻素。其化学名称为:4-羟甲基苯--D-吡喃葡萄糖苷半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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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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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466 |
国药准字H2006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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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精神分裂症。 |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症、眩晕症如美尼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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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起始剂量每日2550mg,分2次服用;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逐渐增加至每日300400mg。维持剂量每日150750mg,分23次服用。儿童和青少年起始剂量每日25mg,分2次服用,根据需要可逐渐增加。 |
肌内注射,一次0.2g(1支),一日1~2次。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或遵医嘱。 静脉滴注,每次0.6g(3支),一日1次,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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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对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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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对本品用于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评价。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人类妊娠时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因此,只有在获益大于潜在危险的情况下喹硫平才能用于妊娠中的患者。 2.本品在人类乳汁中的排泄情况尚不清楚。哺乳妇女若用喹硫平应劝其在服药期间中断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由于老年患者口服喹硫平的清除率较成年患者下降40%,因此需调整口服剂量(见用法用量)。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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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精神分裂症。 |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症、眩晕症如美尼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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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喹硫平是一新型抗精神病药,为脑内多种神经递质受体拮抗剂。喹硫平作用机理尚未明确,可能是通过拮抗中枢D2受体和5-HT2受体来发挥其抗精神分裂症作用的。 2.对其它受体的拮抗作用介导了喹硫平的其它药理作用;如对组胺H1受体的肾上腺素a1受体的拮抗作用可导致嗜睡和直立性低血压。喹硫平对胆碱能M受体和苯二氮卓受体几乎无亲和力(JC50%5000nM)。 |
1药理:药理实验表明天麻素可恢复大脑皮质兴奋与抑制过程间的平衡失调,产生镇静、安眠和镇痛等中枢抑制作用。 2毒理:急性毒性实验:小鼠口服或尾静脉注射天麻素,剂量用到5g/kg,观察3天,未见中毒及死亡。 亚急性毒性实验:犬及小鼠给药4~6天后,经血液化验,对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无影响。血液化验测定对谷丙转氨酶、非蛋白质及胆固醇均无影响。用动物的心、肺、脾、肝、肾、胃及肠作组织切片镜检,未见细胞变性。以上结果表明,天麻素对造血系统、肝、肾功能及血酯均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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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成人起始剂量每日2550mg,分2次服用;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可逐渐增加至每日300400mg。维持剂量每日150750mg,分23次服用。儿童和青少年起始剂量每日25mg,分2次服用,根据需要可逐渐增加。 |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