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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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哌啶醇,其化学名称为:1-(4-氟苯基)-4-[4-(4-氯苯基)-4-羟基-1-哌啶基]-1-丁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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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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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434 |
国药准字H20055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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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征及植物神经紊乱,如失眠、疲劳、焦虑;脑动脉硬化引起的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及更年期的心悸、失眠、多汗、急躁、潮热等症状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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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精神分裂症,口服从小剂量开始,起始剂量一次2~4mg,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常用量一日10~40mg,维持剂量一日4~20mg。治疗抽动秽语综合症,一次1~2mg,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连续服用12天为一个疗程,停药18天可继续服用下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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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骨髓抑制、青光眼、重征肌无力及对本品过敏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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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参考成人剂量,酌情减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以避免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及迟发性运动障碍。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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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征及植物神经紊乱,如失眠、疲劳、焦虑;脑动脉硬化引起的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及更年期的心悸、失眠、多汗、急躁、潮热等症状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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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丁酰苯类抗精神病药,抗精神病作用与其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并可促进脑内多巴胺的转化有关,有很好的抗幻觉妄想和抗兴奋躁动作用,阻断锥体外系多巴胺的作用较强,镇吐作用亦较强,但镇静,阻断-肾上腺素受体及胆碱受体作用较弱。 |
盐酸普鲁卡因常用量时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过量时则兴奋。本品可抑制突触前膜乙酰胆碱释放,产生一定的神经肌肉阻断,增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并直接抑制平滑肌,可解除平滑肌痉挛。肌醇有降脂作用,能促进肝中脂肪的代谢。谷氨酸可降低及消除血氨。维生素B6对调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的各种代谢功能起作用,还参与色氨酸转化成烟酸或5-羟色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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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时慎用:心脏病尤其是心绞痛、药物引起的急性中枢神经抑制、癫痫、肝功能损害、青光眼、甲亢或毒性甲状腺肿、肺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尿潴留。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为预防过敏反应,初次服用者第1日一次1粒,一日1次;第2日一次2粒,一日1次。如发现皮疹等过敏反应,则不能服用。血友病患者用药时应谨慎,因泛酸可延长出血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