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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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氟奋乃静,其化学名称为:4-[3-[2-(三氟甲基)-10H-吩噻嗪-10-基]丙基]-1-哌嗪乙醇二盐酸盐。 |
苯噻啶化学名:1-甲基-4-[9,10-二氢-4H-苯并[4,5]-环庚三烯并[1,2-b]-噻吩-4-亚基]-哌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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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朝阳富祥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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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265 |
国药准字H31021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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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主要用于先兆性和非先兆性偏头痛的预防和治疗,能减轻症状及发作次数。也可试用于红斑性肢痛症、血管神经性水肿、慢性荨麻疹、皮肤划痕症以及房性、室性早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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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从小剂量开始,每次2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一日10~20mg,高量为一日不超过30mg。 |
口服,每次0.5~1mg,每日1~3次。为减轻嗜睡副作用,可在第1~3天,每晚1片,第4~6天,每日中午及晚上各1片,第7天起每日早、午、晚各1片。如病情基本控制,可酌情递减,每周递减1片到适当剂量维持。对房性及室性早搏患者,剂量为每日3次,每次1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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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及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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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从小剂量开始。视病情酌减用量,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及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发生。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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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主要用于先兆性和非先兆性偏头痛的预防和治疗,能减轻症状及发作次数。也可试用于红斑性肢痛症、血管神经性水肿、慢性荨麻疹、皮肤划痕症以及房性、室性早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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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哌嗪类吩噻嗪,抗精神病作用主要与其阻断脑内的多巴胺受体(DA11)有关,抑制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而有镇静作用,止吐和降低血压作用较弱。 |
本药为5-羟色胺对抗剂,并有很强的抗组胺和较弱的抗乙酰胆碱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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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慎用。 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驾驶员及高空作业者慎用。 2.长期使用应注意血象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