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神经痛。与小剂量放射合并用于肺癌;亦用于单纯硅肺Ⅰ、Ⅱ、Ⅲ期及各期煤硅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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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汉防己甲素化学名称:汉防己甲素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38H47N2O6分子量:622.722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天麻素。其化学名称为:4-羟甲基苯--D-吡喃葡萄糖苷半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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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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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075 |
国药准字H2006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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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神经痛。与小剂量放射合并用于肺癌;亦用于单纯硅肺Ⅰ、Ⅱ、Ⅲ期及各期煤硅肺。 |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症、眩晕症如美尼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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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抗风湿及镇痛:每次20毫克~40毫克,一日3次。抗肺癌:每次40毫克~60毫克,一日3次。抗硅肺:每次60~100毫克,一日3次,服用6天,停药1天,疗程3个月。 |
肌内注射,一次0.2g(1支),一日1~2次。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或遵医嘱。 静脉滴注,每次0.6g(3支),一日1次,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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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肾等脏器发生器质性病患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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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能引起小鼠精子畸形率及微核率增高,有致突变作用,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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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神经痛。与小剂量放射合并用于肺癌;亦用于单纯硅肺Ⅰ、Ⅱ、Ⅲ期及各期煤硅肺。 |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症、眩晕症如美尼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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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通过降低过氧化物释放和吞噬细胞的活性而起到镇痛作用;还能通过抑制肿瘤耐药细胞表面P-糖蛋白的过度表达功能,增加化疗药物在肿瘤细胞内的积聚,增强肿瘤细胞对化疗药物的敏感性。汉防已甲素可使硅肺胶原纤维松散、降解,脂类减少,微管结构消失、解聚,前胶原转化受阻,在间隙内出现新的细胞。 2.本品最小致死量:蟾蜍前淋巴囊注射时为1000毫克/kg~1200毫克/kg;小鼠腹腔注射时为700毫克/kg~800毫克/kg;家兔注射时为40毫克/kg~42毫克/kg。汉防己甲素可引起小鼠精子畸形率及微核率增高,对姐妹染色单体交换频率影响不大。 |
1药理:药理实验表明天麻素可恢复大脑皮质兴奋与抑制过程间的平衡失调,产生镇静、安眠和镇痛等中枢抑制作用。 2毒理:急性毒性实验:小鼠口服或尾静脉注射天麻素,剂量用到5g/kg,观察3天,未见中毒及死亡。 亚急性毒性实验:犬及小鼠给药4~6天后,经血液化验,对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无影响。血液化验测定对谷丙转氨酶、非蛋白质及胆固醇均无影响。用动物的心、肺、脾、肝、肾、胃及肠作组织切片镜检,未见细胞变性。以上结果表明,天麻素对造血系统、肝、肾功能及血酯均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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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药期间每3个月复查肝功能、心电图等。肝、肾等器质性病变者慎用或禁用。 |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