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伴有记忆减退及注意力集中障碍的症状改善。对脑功能不全有辅助改善作用,也用于蛋白质缺乏、神经衰弱病人以及对一般蛋白质消化吸收障碍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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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脑蛋白水解物、谷氨酸、硫酸软骨素、维生素B1、维生素B6。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五氟利多,其化学名称为:1-[4,4-双(4-氟苯基)丁基]-4-[4-氯-3-(三氟甲基)苯基]-4-哌啶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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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精优长白山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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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562 |
国药准字H2302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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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伴有记忆减退及注意力集中障碍的症状改善。对脑功能不全有辅助改善作用,也用于蛋白质缺乏、神经衰弱病人以及对一般蛋白质消化吸收障碍的病例。 |
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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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成人一次4片,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 治疗剂量范围20~120mg,一周一次。宜从每周10~20mg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10mg~20mg,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30~60mg,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10~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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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癫痫病患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良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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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儿童注意事项: 容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视情酌减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 2.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容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视情酌减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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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伴有记忆减退及注意力集中障碍的症状改善。对脑功能不全有辅助改善作用,也用于蛋白质缺乏、神经衰弱病人以及对一般蛋白质消化吸收障碍的病例。 |
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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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本品能增加脑内神经递质Ach、NA、DA和5一HT的含量;增加年幼动物脑的毛细管网密度,促进动物脑神经细胞的分化;刺激间脑一垂体系统释放生长激素、甲状腺素而促进动物的生长发育;改善脑细胞的氨基酸代谢,促进蛋白质合成;促进葡萄糖转运正常化;提高大脑抗缺血、缺氧能力;提供神经递质、肽类激素及辅酶的前体物;激活腺苷酸环化酶及催化其他激素系统;改善记忆扩张大脑血管,改善大脑血液循环。 |
本品为口服长效抗精神病药。抗精神病作用与其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有关,还可阻断神经系统α-肾上腺素受体,抗精神病作用强而持久,口服一次可维持数天至一周,亦有镇吐作用,但镇静作用较弱,对心血管功能影响较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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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不宜与其它抗精神病药合用,避免增加锥体外系反应的危险性。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