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微循环障碍药。 1.大脑与外周循环障碍引起的下列症状:头晕、耳鸣、注意力分散、精神混乱、记忆力减退、应激性或睡眠节律紊乱、行走与躺卧时小腿痉挛、感觉异常、四肢发冷和肢体营养不良。 2.偏头痛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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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E)-1-[双(4-氟苯基)甲基]-4(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6H26F2N2·2HCl分子量:477.42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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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田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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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94 |
H20120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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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微循环障碍药。 1.大脑与外周循环障碍引起的下列症状:头晕、耳鸣、注意力分散、精神混乱、记忆力减退、应激性或睡眠节律紊乱、行走与躺卧时小腿痉挛、感觉异常、四肢发冷和肢体营养不良。 2.偏头痛的防治。 |
本品适用于抑郁症缓解期,用于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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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1次,睡前服用。 |
一般只需每天早上一次口服20mg,必要时可加至每天40mg。剂量和疗程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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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急性脑出血性疾病及脑梗塞急性期的患者禁用。 3.有抑郁病史、巴金森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患者禁用。 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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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尚未明确在儿童及青少年(18岁以下)中使用的安全性及疗效,因此不推荐在该人群中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在妊娠期暴露于氟西汀的大量数据并没有显示氟西汀具有致畸效应。氟西汀可以在妊娠期使用,但应该谨慎,特别是在妊娠末期或分娩开始前,这是由于在新生儿中出现:易激惹,震颤,张力减退,持续哭闹,吮乳或睡眠困难。这些症状可能是五羟色胺能效应或一种停药综合症的表现。这些症状发生的时间和持续的时间可能与氟西汀(4mdash;6天)及其活性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4mdash;16天)的半衰期长有关。 2.哺乳期:氟西汀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至母乳。在母乳喂养的婴儿中报道有不良事件。如果必须服用氟西汀,建议停止哺乳;然面,如果继续母乳喂养,则应该给予最低有效剂量的氟西汀进行治疗。 老人注意事项: 当增加剂量时,须小心,通常每天的剂量不应超过40mg。最大推荐剂量是每天6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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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微循环障碍药。 1.大脑与外周循环障碍引起的下列症状:头晕、耳鸣、注意力分散、精神混乱、记忆力减退、应激性或睡眠节律紊乱、行走与躺卧时小腿痉挛、感觉异常、四肢发冷和肢体营养不良。 2.偏头痛的防治。 |
本品适用于抑郁症缓解期,用于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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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具有选择性的钙通道阻滞剂,能减少静脉收缩,防止各种原因刺激下Ca2+过量药膜进入细胞而造成细胞损害。 |
盐酸氟西汀是一种选择性的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其能有效地抑制神经元从突触间隙中摄取5-羟色胺,增加间隙中可供实际利用的这种神经递质,从而改善情感状态,治疗抑郁性精神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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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如用药后出现抑郁、锥体外系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症状缓解后酌情降低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
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者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有癫痫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照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