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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酸阿法替尼片

马来酸阿法替尼片

处方 非医保

德国勃林格殷格翰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以下患者治疗: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未接受过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组织学类型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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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酸阿法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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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马来酸阿法替尼片
马来酸阿法替尼片
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
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
主要成分

化学名N-[4-[(3-氯-4-氟苯基)氨基]-7-[[(3S)-四氢-3-呋喃基]氧基]-6-喹唑啉基]-4-(二甲基氨基)-2-丁烯酰胺二马来酸盐,分子式为,化学名N-[4-[(3-氯-4-氟苯基)氨基]-7-[[(3S)-四氢-3-呋喃基]氧基]-6-喹唑啉基]-4-(二甲基氨基)-2-丁烯酰胺二马来酸盐

曲普瑞林。

生产企业

德国勃林格殷格翰公司

法国博福益普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70029

H200902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以下患者治疗: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未接受过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组织学类型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

曲普瑞林适用于治疗一般需要把性类固醇血清浓度降低至去势水平而达治疗效果的症例。例如:男性:激素依赖性前列腺癌;女性: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肌瘤或辅助生育技术(ART),例如体外授精(IVF)。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经验丰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开始治疗之前应采用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确定EGFR的突变状态。本品的推荐剂量为40mg,每日一次。目前尚无充分证据支持患者可从50mg剂量中得到更大获益。本品不应与食物同服。在进食后至少3小时或进食前至少1小时服用本品。(见物相互作用和药代动力学)。应整片用水吞服。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仅可肌肉注射,认真准备之后,严格按照图示进行操作,请勿损失药液。前列腺癌:每4周注射1支;性早熟:每4周肌肉注射50ug/kg;子宫内膜异位症:应在月经周期的前5天开始治疗。用药频率:每4周注射1支,一疗程:根据发病时严重程度以及治疗后临床表现的改善(包括功能和解剖方面)而定,一般治疗时间至少4个月,至多6个月,建议不要使用曲普瑞林或其它GnRH类似物进行第二次治疗。不孕症:在月经周期第2天肌肉注射1支,在使垂体脱敏后(血浆雌激素低于50pg/ml),一般在注射本品2周后,开始联合使用促性腺激素治疗。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己知对阿法替尼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对GnRH,GnRH类似物或药品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禁用。妊娠,如有疑问请询问您的医生。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暂无数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暂无数据 老人注意事项: 暂无数据

成分

本品适用于以下患者治疗: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未接受过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组织学类型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

曲普瑞林适用于治疗一般需要把性类固醇血清浓度降低至去势水平而达治疗效果的症例。例如:男性:激素依赖性前列腺癌;女性: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肌瘤或辅助生育技术(ART),例如体外授精(IVF)。

药理作用

曲普瑞林(Triptorelin)是一合成的十肽,是天然GnRH(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的类似物。动物研究和人体研究表明,初始刺激后,长期使用曲普瑞林可抑制促性腺激素的分泌,从而抑制睾丸和卵巢的功能。对动物进行的进一步研究提示另一作用机制:通过降低外周GnRH受体的敏感性产生直接性腺抑制作用。前列腺癌注射曲普瑞林,早期血LH和FSH水平升高,进而血睾酮水平升高;继续用药2~3周,血LH和FSH水平降低,进而血睾酮降至去势水平。同时,治疗初期酸性磷酸酶一过性增高。治疗可使症状有所改善。性早熟在两性,曲普瑞林均可抑制垂体促性腺激素的分泌亢进,表现为雌二醇或睾酮的分泌的抑制、LH峰值降低以及身高年龄/骨龄比例的提高。最初的性腺刺激有可能引起阴道的少量出血,需要使用醋酸甲羟孕酮或环丙孕酮醋酸酯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曲普瑞林持续用药可抑制雌二醇的分泌,从而使异位的子宫内膜组织处于休息状态。不孕症曲普瑞林可抑制促性腺激素(FSH和LH)的分泌。这一治疗确保抑制LH峰值,从而提高卵泡生成的质量,增加卵泡数量。子宫肌瘤研究表明某些子宫肌瘤的体积明显缩小,在治疗第3个月时最明显。大多数患者在治疗第1个月后出现闭经,需纠正因月经过多或子宫出血造成的贫血。动物毒理研究未显示该药物分子具有任何特殊毒性。观察到的作用与药品对内分泌系统的药理特性有关。用药后40~45天吸收完全。

注意事项

腹泻腹泻,包括严重腹泻,在本品治疗期间己有报告。腹泻可导致伴有或不伴有肾功能损害的脱水,在极少的病例中可导致致命结果。腹泻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周内发生。3级腹泻最常发生于治疗的最初6周内。腹泻的主动管理(包括充足的补液结合抗腹泻剂,特别是在治疗的最初6周内)很重要,并且应在最初出现腹泻症状时就开始。应使用抗腹泻剂(如洛哌丁胺),如有必要,应将剂量递增至经批准的最高推荐剂量。患者应随时可获取抗腹泻剂,以便在首次出现腹泻症状时即可开始治疗,并持续到腹泻停止12小时。严重腹泻的患者(持续超过48小时的2级腹泻或3级腹泻)需要中断和减少剂量,或停止本品治疗。脱水的患者可能需要经静脉给予电解质和液体。皮肤相关不良反应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己经报告了皮疹/痤疮。总体上,皮疹都表现为轻度或中度的红斑性和痤疮样皮疹,可在暴露于日光的部位发生或恶化。对于暴露于日光的患者,建议穿防护衣,和/或使用防晒品。对皮肤病反应进行早期干预(如润肤剂、抗生素)有利于持续进行阿法替尼治疗。伴有持久或严重皮肤反应的患者也可能需要暂时中断治疗、减少剂量、接受额外的治疗干预、以及转诊至具有管理这些皮肤病反应的经验的专家处。己经报道了大疱性、疱性以及剥脱性皮肤病,其中极少病例可能是Stevens-Johnson综合征。如果患者发生严重大疱性、疱性或剥脱性皮肤病,应永久停用阿法替尼治疗。女性、低体重以及潜在的肾功能损害己经观察到在女性患者、较低体重患者以及有潜在肾功能损害患者中阿法替尼暴露量更高(见【药代动力学】)。这可导致发生EGFR介导的不良事件的风险更高,如腹泻、皮疹/痤疮和口腔炎。建议密切监测具有这些风险因素的患者。间质性肺疾病(ILD)不同临床试验中接受阿法替尼治疗的4257例患者中,有1.6%发生间质性肺疾病或者ILD样不良反应(例如,肺浸润、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过敏性肺泡炎),其中0.4%死亡。亚裔患者(2.3%;38/1657)相比白人患者(1.0%;23/2241)的ILD发生率更高。在LUX-Lung3中,阿法替尼治疗患者中3级或以上ILD的发生率为1.3%,并导致1%死亡。在LUX-Lung8中,阿法替尼治疗患者中3级或以上ILD的发生率为0.9%,并导致0.8%的死亡。尚未对有ILD病史的患者进行研究。应对出现肺部症状(呼吸困难、咳嗽、发烧)急性发作和/或不可解释恶化的所有患者进行仔细的评估以排除ILD。应中断本品治疗,并对这些症状进行研究。如果确诊ILD,则应永久停用本品,并且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治疗。严重肝功能损害己经报道了有少于1%的患者在本品治疗期间发生了肝功能衰竭,包括死亡。在这些患者中,混杂因素包括既存肝病和/或与潜在恶性肿瘤进展相关的合并症。对于预先存在肝病的患者,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肝功能发生恶化的患者可能需要中断阿法替尼治疗。对于在应用本品期间发生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应停用本品。角膜炎出现急性或恶化的眼部炎症、流泪、光敏感、视力模糊、眼痛和/或红眼等症状应及时转诊至眼科专家。如果诊断证实有溃疡性角膜炎,应中断或停止本品治疗。如果诊断是角膜炎,应仔细考量继续治疗的获益和风险。对于有角膜炎、溃疡性角膜炎或严重干眼症病史的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隐形眼镜也是角膜炎和溃疡的风险因素。左心室功能左心室功能不全与HER2抑制有关。现有的临床试验数据未提示本品会对心脏收缩力造成不良影响。但是,尚未在左室射血分数(LVEF)异常或有严重心脏病史的患者中研究本品。对于有心脏风险因素的患者和具有影响LVEF的条件的患者,应当考虑进行心脏监测(包括在基线时和在阿法替尼治疗期间评估LVEF)。对于在治疗期间发生相关心脏体征/症状的患者,应考虑进行心脏监测(包括LVEF评估)。对于射血分数低于正常下限的患者,应考虑心脏科会诊及中断或停止阿法替尼治疗。

男性:前列腺癌治疗开始时,极少数病例有单发的一过性的临床症状加重(尤其是骨痛)。在治疗的最初数周应给予密切的医疗监护,尤其对于那些有尿路梗阻和椎骨转移的患者(参见不良反应)。同理,对有脊髓压迫症状的患者也应给予密切的医疗监护。治疗初期可观察到酸性磷酸酶一过性增高。有必要定期检查血睾酮水平,不应高于1ng/ml。女性:在医生给患者开药前,应确认患者没有怀孕。女性不孕症对于一些敏感的患者,尤其多囊卵巢疾病的患者,当联合使用促性腺激素时,注射曲普瑞林引起卵泡增多。曲普瑞林与促性腺激素联合使用时,不同患者的卵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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