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瘡、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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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本品主要成分为地塞米松磷酸钠。其化学名为: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磷酸酯二钠盐。 其分子式:C22H28FNa2O8P 分子量:516.41。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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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徐州莱恩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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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439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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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瘡、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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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剂量静脉注射每次2-20mg;静脉滴注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可2-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还可用于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首剂静脉推注10mg,随后每6小时肌内注射4mg,一般12-24小时患者可有所好转,2-4天后逐渐减量,5-7天停药。对不宜手术的脑肿瘤,首剂可静脉推注50mg,以后每2小时重复给予8mg,数天后再减至每天2mg,分2-3次静脉给予。用于鞘内注射每次5mg,间隔1-3周注射一次;关节腔内注射一般每次0.8-4mg,按关节腔大小而定。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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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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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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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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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瘡、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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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抗风湿、免疫抑制作用,其作用机理为: 1抗炎作用:本品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能够抑制炎症细胞,包括巨噬细胞和白细胞在炎症部位的集聚,并抑制吞噬作用、溶酶体酶的释放以及炎症化学中介物的合成和释放。 2免疫抑制作用:包括防止或抑制细胞介导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减少T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噬酸性细胞的数目,降低免疫球蛋白与细胞表面受体的结合能力,并抑制白介素的合成与释放,从而降低T淋巴细胞向淋巴母细胞转化,并减轻情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本品还降低免疫复核物通过基底膜,并能减少补体成分及免疫球蛋白的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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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4.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6.定期监测肝肾功能;7.出现胃肠道不适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