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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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塞克硝唑化学名称为:1-(2-羟基丙基)-2-甲基-5-硝基咪唑半水合物。 |
人工麝香、木鳖子(去壳去油)、制草乌、枫香脂、醋乳香、醋没药、五灵脂(醋炒)、酒当归、地龙、香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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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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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647 |
国药准字Z42021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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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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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餐前服用。 用量: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 2肠阿米巴病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单次服用;儿童:30mg/kg,单次服用。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一次2g,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 3肝脏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 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
打碎后口服,一次1.2-3g,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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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
服用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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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上儿童可以服用本品,单次服用本品的剂量为30mg/kg,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本品;本品口服吸收能够通过血液循环进入乳汁,因此服药期间,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65岁老人用药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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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
散结消肿,化瘀止痛。用于痰气凝滞所致的瘰疬、瘿瘤、乳岩、乳癖,症见肌肤或肌肤下肿块一处或数处,推之能动,或骨及骨关节肿大、皮色不变、肿硬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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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塞克硝唑由被动扩散进入微生物体,通过5-硝基咪唑的还原作用,破坏微生物及厌氧菌细胞DNA,作用机理与其他5-硝基咪唑类药物相似。药效学研究证明,塞克硝唑对滴虫原虫以及厌氧微生物具有极强的选择性毒性。毒理作用:动物试验未见本品有致畸作用,但与其它5-硝基咪唑类药物相同,本品应尽量避免用于妊娠的前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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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3、血象异常即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4、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5、应放置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
服用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