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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克硝唑片

塞克硝唑片

处方 非医保

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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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克硝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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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塞克硝唑片
塞克硝唑片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为:塞克硝唑化学名称为:1-(2-羟基丙基)-2-甲基-5-硝基咪唑半水合物。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647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用法:口服,餐前服用。 用量: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 2肠阿米巴病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单次服用;儿童:30mg/kg,单次服用。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一次2g,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 3肝脏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 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以下患者禁用: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上儿童可以服用本品,单次服用本品的剂量为30mg/kg,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本品;本品口服吸收能够通过血液循环进入乳汁,因此服药期间,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65岁老人用药的资料。

成分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肠阿米巴病;肝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塞克硝唑由被动扩散进入微生物体,通过5-硝基咪唑的还原作用,破坏微生物及厌氧菌细胞DNA,作用机理与其他5-硝基咪唑类药物相似。药效学研究证明,塞克硝唑对滴虫原虫以及厌氧微生物具有极强的选择性毒性。毒理作用:动物试验未见本品有致畸作用,但与其它5-硝基咪唑类药物相同,本品应尽量避免用于妊娠的前三个月。

注意事项

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3、血象异常即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4、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5、应放置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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