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疟药。适用于恶性疟等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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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青蒿琥酯。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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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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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075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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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疟药。适用于恶性疟等的治疗。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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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mg,首次剂量加倍,一日2次,连服5天。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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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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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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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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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疟药。适用于恶性疟等的治疗。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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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青蒿琥醋片是"target=_blank>青蒿素的衍生物。作用于红细胞内期疟原虫,影响虫体的表膜及线粒体功能,阻断其以宿主红细胞物质为营养的供给而杀灭疟原虫无性体,有作用迅速、且对多药抗性的"target=_blank>疟疾有效。对疟原虫红内期有强大且快速的杀灭作用,能迅速控制临床发作及症状。青蒿素的作用机制尚不十分清楚,主要是干扰疟原虫的表膜一线粒体功能。青蒿素通过影响疟原虫红内期的超微结构,使其膜系结构发生变化。由于对疟原虫表膜一食物泡膜的作用,阻断了疟原虫的营养摄取,当疟原虫损失大量胞浆和营养物质,而又得不到补充,因而很快死亡。其作用方式是通过其内过"target=_blank>氧化物(双氧)桥,经"target=_blank>血红蛋白分解后产生的游离铁所介导,产生不稳定的有机自由基及/或其他亲电子的中介物,然后与疟原虫的蛋白质形成共价加合物,而使疟原虫死亡。毒理学:动物毒理实验表明本品有一定的胚胎毒性,表现为胚胎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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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