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发热、头痛、咳嗽、咽痛、流涕、鼻塞、肌肉酸痛、关节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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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芩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樟脑0.2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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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海德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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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960 |
国药准字H1102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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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发热、头痛、咳嗽、咽痛、流涕、鼻塞、肌肉酸痛、关节疼痛。 |
用于治疗神经痛、肌肉痛或关节痛等。也可用于瘙痒性皮肤病,纤维组织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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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十岁每次20~30毫升,或遵医嘱。 |
外用,日搽多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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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皮肤破损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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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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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发热、头痛、咳嗽、咽痛、流涕、鼻塞、肌肉酸痛、关节疼痛。 |
用于治疗神经痛、肌肉痛或关节痛等。也可用于瘙痒性皮肤病,纤维组织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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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皮肤刺激剂,可增进局部血液循环以缓解肿胀,并有轻微止痒、止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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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