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暑湿证、湿热泄泻、小便不利、口干舌燥、暑热烦渴、痱子、疖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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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滑石、甘草、朱砂。 |
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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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泉州市灵源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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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417 |
国药准字H1999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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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暑湿证、湿热泄泻、小便不利、口干舌燥、暑热烦渴、痱子、疖肿。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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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调服或煎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按体重一次5~10mg/kg。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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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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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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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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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暑湿证、湿热泄泻、小便不利、口干舌燥、暑热烦渴、痱子、疖肿。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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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消炎药,作用机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发挥解热、镇痛、消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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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婴幼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将本品和其它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2.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者需请医生诊治。3.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它的解热镇痛药物。4.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