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无汗、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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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苏叶、板蓝根、前胡、防风、金银忍冬叶、连翘、麦冬、苦杏仁、羌活、川芎、牛蒡子、陈皮、桑白,辅料为蔗糖粉,香精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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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好医生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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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604 |
国药准字H4202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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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无汗、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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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10岁以下小儿,一次5克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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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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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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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无汗、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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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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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