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源性休克、低血压、心律失常、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感染性休克、失血性休克、创伤性休克、脑梗塞、脑出血、肺心病、呼吸衰竭、急性肾衰竭、慢性肾衰竭、肝硬化、肝性脑病、胆石症、胆道感染、急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胃肠炎、消化道出血、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高渗性昏迷、甲状腺危象、肾上腺危象、垂体危象、过敏性休克、高热、中暑、溺水、电击伤、冻伤、烧伤、创伤、手术麻醉、术后并发症、肿瘤化疗、放疗、骨髓移植、器官移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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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红参、黑附片提取物,主要含人参皂甙、水溶性生物碱。人参皂甙.m、/ml、乌头碱.m、/ml,每ml注射液相当于生药:红参.、附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泮托拉唑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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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
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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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664 |
国药准字H20052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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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心源性休克、低血压、心律失常、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感染性休克、失血性休克、创伤性休克、脑梗塞、脑出血、肺心病、呼吸衰竭、急性肾衰竭、慢性肾衰竭、肝硬化、肝性脑病、胆石症、胆道感染、急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胃肠炎、消化道出血、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高渗性昏迷、甲状腺危象、肾上腺危象、垂体危象、过敏性休克、高热、中暑、溺水、电击伤、冻伤、烧伤、创伤、手术麻醉、术后并发症、肿瘤化疗、放疗、骨髓移植、器官移植等。 |
适用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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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20~100毫升,(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毫升稀释后使用)。静脉推注一次5~20毫升(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0毫升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
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每日早晨口服40mg(2粒)。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胃溃疡和反流性食管炎疗程通常为4~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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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临床应用偶有头晕、失眠、嗜睡、恶心、腹泻和便秘、皮疹、肌肉疼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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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婴幼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本品儿童用药疗效及安全性资料尚未建立。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无剂量调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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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心源性休克、低血压、心律失常、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感染性休克、失血性休克、创伤性休克、脑梗塞、脑出血、肺心病、呼吸衰竭、急性肾衰竭、慢性肾衰竭、肝硬化、肝性脑病、胆石症、胆道感染、急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胃肠炎、消化道出血、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高渗性昏迷、甲状腺危象、肾上腺危象、垂体危象、过敏性休克、高热、中暑、溺水、电击伤、冻伤、烧伤、创伤、手术麻醉、术后并发症、肿瘤化疗、放疗、骨髓移植、器官移植等。 |
适用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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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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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孕妇慎用。2、本品避免直接与辅酶A、VitK3、氨茶碱混合配伍使用。3、本品不宜与中药半夏、瓜萎、贝母、白蔹、白芨及藜芦等同时使用。4、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5、本品含有皂甙,正常情况下,摇动时可以产生泡沫现象。6、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时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7、如出现不良反应,遵医嘱。 |
1.大剂量使用可出现心律不齐,转氨酶增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 2.本品为肠溶制剂,服用时请勿咀嚼,但可将内容物倒出服用。 3.当怀疑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因为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诊断。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本品消除延缓,应减少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