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痛眩晕、目赤齿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鸣耳聋、痄腮、牙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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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密封。 |
姜厚朴、陈皮、麸炒枳壳、法半夏、苍术、炙甘草、焦槟榔。辅料为生姜、大枣、生赭石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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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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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557 |
国药准字Z37020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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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痛眩晕、目赤齿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鸣耳聋、痄腮、牙疳。 |
舒肝和胃,化湿导滞。用于肝胃不和。湿浊中阻所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痞塞疼痛,嘈杂嗳气、呕吐酸水、大便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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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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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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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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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痛眩晕、目赤齿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鸣耳聋、痄腮、牙疳。 |
舒肝和胃,化湿导滞。用于肝胃不和。湿浊中阻所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痞塞疼痛,嘈杂嗳气、呕吐酸水、大便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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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牛黄、大黄、黄连、黄芩、黄柏、栀子、连翘、石膏、薄荷、菊花、荆芥穗、冰片等19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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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