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痛眩晕、目赤齿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鸣耳聋、痄腮、牙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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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密封。 |
广藿香、半夏(制)、土木香、陈皮、丁香、肉桂、苍术、白术、茯苓、朱砂、硝石(精制)、硼砂、雄黄、金礞石(煅)、人工麝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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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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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557 |
国药准字Z2008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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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痛眩晕、目赤齿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鸣耳聋、痄腮、牙疳。 |
温中散寒。用于暑天感寒受湿,腹痛吐泻,胸膈胀满,头痛恶寒,肢体酸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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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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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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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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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痛眩晕、目赤齿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鸣耳聋、痄腮、牙疳。 |
温中散寒。用于暑天感寒受湿,腹痛吐泻,胸膈胀满,头痛恶寒,肢体酸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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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牛黄、大黄、黄连、黄芩、黄柏、栀子、连翘、石膏、薄荷、菊花、荆芥穗、冰片等19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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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可过量服用。 2、服药期间,请注意血象,电解质等的改变,并根据情况及时采取其它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