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呕吐、腹泻、胃痛、胃胀、食欲不振、恶心、嗳气、便秘、胃下垂、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功能性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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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木香、砂仁、党参、炒白术、茯芩、炙甘草、陈皮、姜半夏。辅料:生姜、大枣。 |
延胡索、香附、乳香(制)、渐公英、白矾(煅)甘草。辅料为淀粉,倍他环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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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泉州中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业公司 |
青岛华仁太医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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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538 |
国药准字Z2009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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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呕吐、腹泻、胃痛、胃胀、食欲不振、恶心、嗳气、便秘、胃下垂、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功能性消化不良。 |
行气和胃止痛。用于胃脘胀痛、嗳气反酸、烦躁易怒、胁胀等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属气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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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口服。饭后半小时服用,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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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恶心、口干、腹胀、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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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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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呕吐、腹泻、胃痛、胃胀、食欲不振、恶心、嗳气、便秘、胃下垂、慢性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功能性消化不良。 |
行气和胃止痛。用于胃脘胀痛、嗳气反酸、烦躁易怒、胁胀等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属气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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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尚无充分研究数据表明本品有Hp根除作用。 2.本品尚无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数据 3.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的研究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