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牙龈出血、便秘、痔疮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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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荷叶、车前草、绞股蓝、紫苏叶、紫苏梗、茶叶、番泻叶。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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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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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47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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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牙龈出血、便秘、痔疮出血。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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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3克,一日2-3次;用80-90℃水200毫升浸泡20分钟,空腹服用。 |
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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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脾胃虚寒者及脾虚泄泻者禁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金属味、头痛、眩晕、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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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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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牙龈出血、便秘、痔疮出血。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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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不明原因的肥胖,必须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中番泻叶含有蒽醌类化合物,长期服用可能导致结肠黑变病。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 9.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体虚者不宜长期服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禁用;3. 血液病(如贫血、白细胞减少等)患者禁用;4.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5. 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