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营养不良、生长发育迟缓、多汗夜惊、大便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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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楂、竹叶卷心、钩藤、白芍、甜叶菊、鸡内金。辅料为糊精。 |
厚朴(姜制)、香附(醋制)、白芍(麸炒)、柴胡(醋制)、青皮(醋炒)、香橼、陈皮、檀香、豆蔻、枳壳、鸡内金(炒)、槟榔、延胡索(醋炒)、五灵脂(醋制)、牵牛子(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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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申威药业有限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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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238 |
国药准字Z640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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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营养不良、生长发育迟缓、多汗夜惊、大便不调。 |
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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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三岁以下小儿一次5克,一日2次,三岁至六岁一次10克,一日2次。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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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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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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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营养不良、生长发育迟缓、多汗夜惊、大便不调。 |
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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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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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儿平时应少吃或不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以及油腻厚味等食品。2服药1~2周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5.该药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