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胃肠炎、腹痛、腹泻、腹胀、呕吐、食欲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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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扭肚藤、火炭母、车前草、救必应、石榴皮、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炒)、 山楂(炒)、麦芽(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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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在田药业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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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621 |
国药准字Z6202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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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胃肠炎、腹痛、腹泻、腹胀、呕吐、食欲不振。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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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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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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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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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胃肠炎、腹痛、腹泻、腹胀、呕吐、食欲不振。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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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