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牙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便秘、小便短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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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 |
石榴、白豆蔻、诃子、光明盐、肉桂、五灵脂、胡椒、山柰、荜茇、寒水石(热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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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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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548 |
国药准字Z15020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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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牙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便秘、小便短赤。 |
暖胃助消。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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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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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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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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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牙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便秘、小便短赤。 |
暖胃助消。用于寒热积聚,消化不良,胃胀不适,呕吐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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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