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大便溏泄、神疲乏力、面色萎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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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枳实(炒),白术(炒),山楂(炒),陈皮,麦芽(炒)。 |
大黄、滑石、地黄、栀子、甘草、木通、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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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慧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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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310 |
国药准字Z5302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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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大便溏泄、神疲乏力、面色萎黄。 |
清热利便。用于胃肠积热,口舌生疮,咽喉肿痛,牙根出血,腮颊肿痛,暴发火眼,大便不利,小便赤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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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周岁以内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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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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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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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大便溏泄、神疲乏力、面色萎黄。 |
清热利便。用于胃肠积热,口舌生疮,咽喉肿痛,牙根出血,腮颊肿痛,暴发火眼,大便不利,小便赤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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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4.血糖高者勿服用。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4. 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呕吐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