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红眼病、病毒性眼炎、细菌性眼炎、过敏性眼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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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 |
虎掌草,午香草,玄参,射干,牛蒡子,桔梗,陈皮,甘草,蜂蜜,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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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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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071 |
国药准字Z20025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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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红眼病、病毒性眼炎、细菌性眼炎、过敏性眼炎。 |
彝医:中医:清咽利喉,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或痰热所致的咽喉肿痛,咳嗽、痰多、发热、口苦;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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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6次。疗程7天。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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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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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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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红眼病、病毒性眼炎、细菌性眼炎、过敏性眼炎。 |
彝医:中医:清咽利喉,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或痰热所致的咽喉肿痛,咳嗽、痰多、发热、口苦;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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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效学试验结果表明,本品滴眼给药对家兔金黄色葡萄球菌或绿脓杆菌感染性结膜炎的炎症程度有一定减轻作用;皮肤给药对磷酸组织胺引起的豚鼠足部皮肤搔痒有止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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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忌食辛辣食物。 2.本品尚未有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研究数据。 3.本品尚未有非急性细菌性结膜炎患者的研究数据。 4.如有浑浊,请勿使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体质虚寒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