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白内障、角膜翳、目赤肿痛、眼生翳膜、视物昏花、迎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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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决明子、木贼、谷精草、蛇蜕、羌活、海藻、莪术、苍术(炒)、黄精、枸杞子、密蒙花、白蒺藜、蝉蜕、石决明、昆布、威灵仙、细辛、当归、何首乌。辅料为凡士林、羊毛脂。 |
没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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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丹东医创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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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523 |
国药准字Z650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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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白内障、角膜翳、目赤肿痛、眼生翳膜、视物昏花、迎风流泪。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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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眼,一次0.05-0.1克,一日3次。 |
漱口,一次约3ml,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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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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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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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内障、角膜翳、目赤肿痛、眼生翳膜、视物昏花、迎风流泪。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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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食物。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涂眼内后如沙涩磨痛,流泪频频,应予停用。 4.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5.用药后视力下降明显者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