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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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辛夷、白芷、黄芩、柴胡、川芎、桔梗、薄荷、菊花、荆芥穗、枳壳(炒)、防风、细辛、蔓荆子(炒)、龙胆、水牛角浓缩粉。 |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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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双蚁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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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3821 |
国药准字Z15020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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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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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3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8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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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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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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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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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凡慢性鼻炎属虚寒症者慎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