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肺肾阴虚、潮热盗汗、咳嗽咯血、头晕目眩、耳鸣耳聋、腰膝酸软、遗精滑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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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麦冬,五味子。 |
1ml中含玻璃酸钠1mg。辅料为:氯化钠、氯化钾、E-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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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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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215 |
国药准字H20173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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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肾阴虚、潮热盗汗、咳嗽咯血、头晕目眩、耳鸣耳聋、腰膝酸软、遗精滑精。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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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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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1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理。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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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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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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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肾阴虚、潮热盗汗、咳嗽咯血、头晕目眩、耳鸣耳聋、腰膝酸软、遗精滑精。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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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