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肺肾阴虚、潮热盗汗、咳嗽咯血、咽喉燥痛、舌红少苔、脉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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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芍、百合、川贝母、当归、地黄、甘草、桔梗、麦冬、熟地黄、玄参。 |
枇杷叶、罂粟 壳、百部、白前、桑白皮、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苯甲酸钠、甜菊素、枸橼酸、菠萝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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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佳合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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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129 |
国药准字Z2302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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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肺肾阴虚、潮热盗汗、咳嗽咯血、咽喉燥痛、舌红少苔、脉细数。 |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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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1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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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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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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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肺肾阴虚、潮热盗汗、咳嗽咯血、咽喉燥痛、舌红少苔、脉细数。 |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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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经动物实验性引咳模型,显示其有镇咳作用,对动物实验性致肿模型亦显示一定的抗炎效应,另外亦见本品可对免疫系统有所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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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脾虚便溏者忌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如有少量沉淀,振摇后服用。 11.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