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骨质增生、颈椎病、腰椎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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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独活、桑寄生、防风、秦艽、细辛、桂枝、熟地黄、当归、白芍、党参、杜仲(盐炙)、川牛膝等味。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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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绵阳一康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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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514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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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骨质增生、颈椎病、腰椎病。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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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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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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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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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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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骨质增生、颈椎病、腰椎病。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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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发热病人暂停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