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更年期综合征、潮热、出汗、心慌、失眠、烦躁、抑郁、头晕、头痛、乏力、关节疼痛、肌肉疼痛、皮肤干燥、性欲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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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白芍、墨旱莲、人参、党参、郁金、香附(醋炙)、当归、薄荷、川芎、玄参、茯苓、法半夏、石菖蒲、牡丹皮、陈皮、干姜、白术(麸炒)、丹参、王不留行(炒)、女贞子(酒炙)。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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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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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43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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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更年期综合征、潮热、出汗、心慌、失眠、烦躁、抑郁、头晕、头痛、乏力、关节疼痛、肌肉疼痛、皮肤干燥、性欲减退。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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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4~8克,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3次。 |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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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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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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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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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更年期综合征、潮热、出汗、心慌、失眠、烦躁、抑郁、头晕、头痛、乏力、关节疼痛、肌肉疼痛、皮肤干燥、性欲减退。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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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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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心悸气短症状明显,应去医院诊治; 5.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