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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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盐酸棕榈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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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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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19 |
国药准字Z53021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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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
清热解毒。用于妇科炎症,菌痢,肠炎,呼吸道及泌尿道感染,外科感染,眼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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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
口服,一次0.2—0.4g,一日0.6-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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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个别病例可出现轻微胃肠不适,食欲减退和便秘, 但无需特殊处理,停药后即自动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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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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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
清热解毒。用于妇科炎症,菌痢,肠炎,呼吸道及泌尿道感染,外科感染,眼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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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经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对垂体后叶所致的宫缩有拮抗作用。对减少子宫组织中的前列腺素F2有一定的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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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