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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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蒲黄、百草霜、益母草、熟地黄、艾叶(炭)、三棱、延胡索、香附、白芍、补骨脂、吴茱萸、川芎、莪术、木香、当归、小茴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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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百草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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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19 |
国药准字Z2008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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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
调经化瘀。用于气郁结滞,胸胁刺痛,产后瘀血,小腹疼痛,五心烦热,面黄肌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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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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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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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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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月经不调、痛经、产后出血、恶露不绝、产后腹痛。 |
调经化瘀。用于气郁结滞,胸胁刺痛,产后瘀血,小腹疼痛,五心烦热,面黄肌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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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经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对垂体后叶所致的宫缩有拮抗作用。对减少子宫组织中的前列腺素F2有一定的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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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