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腰酸腿软、头晕耳鸣、神疲乏力、畏寒肢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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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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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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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210 |
国药准字Z1502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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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腰酸腿软、头晕耳鸣、神疲乏力、畏寒肢冷。 |
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病、产后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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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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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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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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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痛经、月经量少、经期腹痛、腰酸腿软、头晕耳鸣、神疲乏力、畏寒肢冷。 |
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病、产后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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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同时不宜服用人参及其制剂; 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痛经表现为腹痛喜按,或小腹、阴部空坠者不宜选用; 5.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月经过多,或服药后痛经不缓解,应去医院应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