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癫痫、头痛、眩晕、失眠、焦虑、抑郁、神经痛、肌肉痉挛、震颤、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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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龙骨.龟甲.天麻.龙胆.钩藤.僵蚕.青礞石.法半夏。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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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长城制药厂 |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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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0034 |
国药准字H3102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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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癫痫、头痛、眩晕、失眠、焦虑、抑郁、神经痛、肌肉痉挛、震颤、抽搐。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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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4--7岁,6克/次,一日2次;8--10岁,9克/次,一日2次;11--14岁,12克/次,一日2次。或遵医嘱,疗程六周。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以后每3~5日增加2mg,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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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该药物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晕、恶心、腹泻、皮疹等。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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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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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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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癫痫、头痛、眩晕、失眠、焦虑、抑郁、神经痛、肌肉痉挛、震颤、抽搐。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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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抗胆碱抗帕金森病药,作用在于选择性阻断纹状体的胆碱能神经通路,而对外周作用较小,从而有利于恢复帕金森病患者脑内多巴胺和乙酰胆碱的平衡,改善患者的帕金森病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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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该药物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头晕、恶心、腹泻、皮疹等。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慎用。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