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肺纤维化、尘肺、矽肺、肺结核、肺癌、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刺梨果(鲜)、苦参、金荞麦。辅料为:山梨酸钾、甜蜜素、木糖醇、BD系列澄清剂。 |
卡培他滨。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506 |
国药准字H2013336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肺纤维化、尘肺、矽肺、肺结核、肺癌、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 |
用于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环类抗生素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4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瞩 |
每日2.5g/m2,连用2周,休息1周。每日总剂量分早晚2次于饭后半小时用水吞服...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的副反应可能与以下情况有关:消化系统:最常见的副反应为可逆性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呕吐、腹痛、口炎等。严重的(3~4级)副反应相对少见。皮肤:在几乎一半使用本品的病人中发生手足综合征:表现为麻木、感觉迟钝、感觉异常、麻刺感、无痛感或疼痛感,皮肤肿胀或红斑,脱屑、水泡或严重的疼痛。皮炎和脱发较常见,但严重者很少见。全身不良反应:常有疲乏但严重者极少见。其他常见的副反应为粘膜炎、发热、虚弱、嗜睡等,但均不严重。神经系统:头痛、感觉异常、味觉障碍、眩晕、失眠等较常见,但严重者少见。心血管系统:下肢水肿较轻且不常见。尚未见其他心血管系统副作用。血液系统:少见中性粒细胞减少,极少见贫血,但都不严重。其他:常见厌食及脱水,但重者极少见。 |
|
禁忌 |
|
|
|
成分 |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肺纤维化、尘肺、矽肺、肺结核、肺癌、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 |
用于紫杉醇和包括有蒽环类抗生素化疗方案治疗无效的晚期原发性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进一步治疗。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仅为癌症放、化厅胞的白细胞戚少头昏、失恶心歌吐等的辅助洽疗药品,在医生确诊后使用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客询医生,洽疗期间应定到医院检。4.有高血压、心腔、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乳期妇女及年老体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原因不明的头晕、恶心呕吐或白细胞减少等应去医院就诊7.症状严重者应去院就诊8.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院就诊9.本品宜饭前服用10.服用时请勿加热。本品久贮有少量沉淀。服用时需震摇均匀11.服药2周症状无解,应去安院就渗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儿章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5.请将本品放在儿意不能接触的地方1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药师 |
需限制剂量的毒性包括:腹泻、腹痛、恶心、胃炎及手足综合征。近半数接受本品治疗者会诱发腹泻,对发生脱水的严重腹泻者应严密监测并给予补液治疗。每日腹泻4~6次或有夜间腹泻者为2级腹泻,每日腹泻7~9次或大便失禁和吸收障碍者为3级腹泻,每日腹泻10次以上或者有肉眼血便和需静脉补液者为4级腹泻。如发生2、3或4级腹泻,则应停用本品,直到腹泻停止或腹泻次数减少到1级时再恢复使用。3级或4级腹泻后再使用本品时应减少用量。几乎近一半使用本品的病人发生手足综合征,但多为1~2级,3级综合征者不多见。多数副反应可以消失,但需要暂时停止用药或减少用量,无须长期停止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