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各种抑郁性精神障碍。包括轻性或重性抑郁症,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的抑郁相,心因性抑郁及抑郁性神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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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3-(对-三氟甲基苯氧基)-3-苯基丙胺盐酸盐。 |
化学名称:主要化学成分为氢溴酸加兰他敏,其化学名称为:11-甲基-3-甲氧基-4a,5,9,10,11,12-六氢-6H-苯并呋喃[3a,3,2-ef][2]苯并氮杂卓-6-醇氢溴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7H21NO3·HBr 分子量:36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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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东方协和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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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39 |
国药准字H20051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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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各种抑郁性精神障碍。包括轻性或重性抑郁症,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的抑郁相,心因性抑郁及抑郁性神经症。 |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象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也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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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只需每天早上一次口服20mg(2片),必要时可加至每天40mg(4片)。剂量... |
口服,一次5毫克(一片),一日4次,三天后改为一次10毫克(两片),一日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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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口干、食欲减退、恶心、失眠、乏力;少数病例可见焦虑、头痛。 |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2.加兰他敏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3.心绞痛及心动过缓者禁用。4.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5.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6.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7.机械性肠梗阻、尿路阻塞或膀胱术后恢复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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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儿童使用加兰他敏的研究资料和数据,不建议儿童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尚无孕妇服用本品的数据,因此孕妇服用时应权衡利弊。2.尚不明确本品是否从母乳排出,对哺乳期妇女尚无研究资料,因此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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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各种抑郁性精神障碍。包括轻性或重性抑郁症,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的抑郁相,心因性抑郁及抑郁性神经症。 |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象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也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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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氟西汀是一种选择性的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其能有效地抑制神经元从突触间隙中摄取5-羟色胺,增加间隙中可供实际利用的这种神经递质,从而改善情感状态,治疗抑郁性精神障碍。 |
据文献报道,本品为抗胆碱酯酶药,可通过血脑屏障,药效试验证明本品对小鼠被动回避操作获得有促进作用,对茛菪碱和亚硝酸钠造成的记忆巩固障碍有明显改善;对大鼠明暗辨别操作的学习记忆再现有良好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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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妊娠或哺乳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
1.有消化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2.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3.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4.本品可能引起头晕、嗜睡,会影响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特别是在服药的第一个星期内,因此建议服药期间,避免驾驶和机械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