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妇科手术后出血、月经过多、崩漏等妇科出血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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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白芍、茜草等。 |
熊胆粉、冰片、煅炉甘石、珍珠母、胆糖膏、蛋黄油。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硬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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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中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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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108 |
国药准字Z13020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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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妇科手术后出血、月经过多、崩漏等妇科出血性疾病。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痒,止血。用于内外痔,或伴少量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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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于月经来潮后第一天起服用,连服7天。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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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妊娠、肿瘤、血液病所致出血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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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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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功能性子宫出血、产后出血、妇科手术后出血、月经过多、崩漏等妇科出血性疾病。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痒,止血。用于内外痔,或伴少量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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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具有一定的促凝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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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不宜与感冒药同时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月经过多,或经期延长,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4.月经过多服药7天出血不减少;经期延长服药10天出血未止,应去医院就诊。 5.按用法用量服用,超量或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如出现局部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