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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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 |
绞股蓝、黄芪、天花粉、粉葛、山楂、胡芦巴(盐炒)。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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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龙海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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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824 |
国药准字B2002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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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益气养阴、温阳活血;用于气阴两虚症糖尿病的辅助治疗,可改善口渴喜饮、消谷善饥、小便量多、神疲乏力、自汗盗汗、急躁心烦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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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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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病人服用后出现腹胀、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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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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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
益气养阴、温阳活血;用于气阴两虚症糖尿病的辅助治疗,可改善口渴喜饮、消谷善饥、小便量多、神疲乏力、自汗盗汗、急躁心烦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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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高糖饮食。服药期间勿食辛、辣等食物。2.本品仅为糖尿病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3.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4.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脾虚腹胀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